第二千九百一十七章 探险家的宝藏

作者:木恒 字数:3068 日期:2026-07-25 00:58:56

招财猫的老板,看似控制住自己,没有谋取更多的财富,其实变得越来越贪婪。

这个贪婪就体现在,他希望儿子能够变得更加优秀,来继承和发扬他的家业,免得出现纨绔。

然而他这种贪婪,对儿子的过分期待,让儿子产生了心理疾病。

路成摇摇头。

随后他检查玻璃球,他发现在这次超凡道具中,他得到500本源点。

这算是小小改变了一下这个老板的命运。

最重要的改变,是让一件书法作品出世了。

一个唐朝作品,再次出现,这对现实世界有了一些小影响。

但并不大。

他随后决定搞一个比较大的事。

什么样的事,才对人类世界有更大的影响?

那自然就是涉及到武力。

别管人们给文明批上何种温情脉脉的外衣,最后能决定大事,决定文明轨迹的,还是落实到武力上。

哪种方式能够更好地提升武力,哪种方式就会成为主流和台面上的事。

它并不在乎邪恶还是正义。

某朝足够邪恶,可是它一样统治了两百多年,不比别的正常王朝短命。

原因就是它开局邪恶,但迅速拉拢了地主,拥有了武力,足以镇压反抗者。

路成随后又去了一条古代武器街道。

之所以不从网上订购,也是为了避免留下痕迹。

其实他知道,有玻璃球在,能够自动屏蔽自己留下的痕迹,不让别人发现自己。

只要自己处于绝对中立,不去偏袒任何一方,那就没有人能伤害他,也不能困住他。

所以他大可以不用浪费时间,畏畏缩缩地做事。

他在武器街,一处店铺上,发现了一把非常老旧的硬弓。

这处弓上正闪着光芒。

但是他并没有在乎这把弓,而是看向了弓下面的一本札记。

那是一本旧到发黑发黄的笔记。

笔记上散发的光芒,是弓的十倍还多。

老板走过来介绍道:

“这把弓箭,据说是以前一个巴图鲁用的。”

“他拿着弓,所向披靡,射杀了很多大将。”

“每次射杀一个,他都要在事后用对方的鲜血仔细记录下来。”

“这就是血色军功笔记。”

老板说着,用戴着手套的手,掀开了那本笔记。

只见上面果然是暗褐色的血迹,组成了一段段文字。

“天顺X年月日,射杀明将刘大头。”

“天顺X年月日,射杀明副将王沿江。”

……

这样的记录,足足有数十条之多。

“有这样记录的大将,应该很有名,为什么这本笔记没有名字了?”路成好奇地问道。

老板微微一愣,接着解释道:“因为这位巴图鲁卷入了朝争之中,被人过河拆桥所杀,有关他的一切记录,都被清理掉了。”

“原来如此,这本笔记多少钱?”

老板赶紧说道:“弓箭不要吗?”

“这弓可是好弓啊,据说这位巴图鲁,一天能打几百只兔子。”

“他常常在作战之时,跑到10米之内,拿像小铲子一样的重箭,直接就将明人的胳膊给铲断。”

“即便对方穿着重甲同,他也可以破甲。”

“他往往直接射人面门,一铲脑袋就是一个大窟窿,人必死无疑。”

路成摇头道:“不了,这种凶器,太吓人了。”

“还是这本笔记有点价值。”

“那好吧,5000您拿走。”

“可以。”

老板很后悔,开价低了。

路成开着车,笔记放在旁边的价格。

而老板看向带走笔记的路成,眼神中闪过一丝冷光。

“算你好运。”

……

路成回到家中。

翻开笔记。

他看着看着就笑了。

这本笔记是伪造的,但血迹是真的。

弓箭也是真的。

它们是凶器,堂而皇之地摆放在店面里,冒充古将用的东西。

上面的年月日,年是假的,但如果搜索对应的月日,就会惊恐地发现:

写明的时间里,都发生过凶杀案。

很快路成就消耗了500本源点,开始点化这个杀人日记。

不多久,只见褐黄札记上,散发着幽幽的惨白光芒,让人不寒而栗。

他伸手触碰,而这个日记的能力,立刻展现出来。

“用自己的鲜血在上面写下某个杀人事件,这个杀人事件,就按照你所说的方式去发生。”

“该事件所展现的最高能力,不会超过这个世界该有的力量。”

“同时不能是太小概率的事情。”

“比如说你写下一个次日,全世界核弹都发射,星球毁灭。”

“这种事件是不能发生的。”“该事件中出现的力量层次天花板,仅仅局限于写这个事件的人,自身所有的能力。”

“比如作者可以写一个凶手,他可以拿刀剑杀死10个人,甚至20个人。”

“但不能写他杀死100个人,1000个人。”

“很简单,因为他的体力有限,靠刀剑杀到第20个人的时候,就会累死了。”

“但可以写靠药物毒杀几百人。”

“靠刀剑不行,即便对方不反抗,也会累得受不了。”

“同样也能写凶手用一把枪扫射数百人。”

路成立刻明白了。

看来是要以本人能力上限,去构造一个杀人事件。

同时他又注意到这个札记的其他限制:

“注意,构造事件时,必须存在着死者、凶手、侦探、路人四个要素。”

“好家伙,这不就是一个类似于某某笔记的东西吗?”路成摇摇头。

他想了想,他要把这个日记扔给别人。

他自己是不能留的。

因为这玩意太恶劣。

他若是持有,很容易被某些东西给干掉。

懂得都懂。

他作为一个聪明人,自然是明白的。

于是,他随意向窗户外一扔,就将那个笔记扔了出去。

它自己就会找到主人的。

一周后。

这本札记,在旧书市场中,落到了某个落魄作家手里。

这个作家是一个侦探作家。

他是一个落魄侦探作家。

一直在写侦探,他已经向杂志和报社发了很多文章。

结果只有寥寥几次被采纳。

其他时候,编辑都都告诉他,你写的太假,缺少代入感,不吸引人。

他自然将驳回来的侦探,去一些热门站上去发表。

虽然得到了一些赞扬,能够温饱,但却一直没有火过。

如果只为了温饱,他还不如换个城市去送外卖。

那不比写书强?

不过网络上有一些真挚的读者。

某个名叫“雨还在下”的读者,写了上千字的评论。

“写的逻辑还可以,但是人物不真实,细节也不够。”

“很多地方,看起来就觉得假。”

“人物塑造不鲜明,凶手动机不明显,环境描写不能让人感受到那股凶案的味道,有着一股动画味。”

“显然作者没有仔细研究过真实案例。”

“当然这也足够了,不过作者也没有研究过网络的爽点。”

“写的又传统,文笔又不好,这怎么能火?”

落魄侦探作家,觉得对方说的很对。

他去某个著名论坛,提问“如何写好一个侦探”。

一个答主告诉他:“真想要写好,必须要身临其境,必须要去采风,要亲身看到那些些故事,亲身看到那些现象。”

“有些大作家就喜欢四处旅游,为的就是看到真实情景,然后转化到笔墨之下。”

“写自己熟悉的地方,写的地点就非常有代入感。”

“但是最好的办法,就是亲自看到过凶案。”

以前落魄作家是没有办法这样做的。

简单来说,不是没胆子,而是没钱。

但现在,他有了这个案件笔记,并且知道了它该如何使用。

“既然如此,那自己就可以在这个笔记上,写出一个案件。”

“同时将自己插入其中,如此一来,自己等于实际参与,就像华生一样,参与调查。”

“那样的话,自己从头到尾走下来,写作之时,自然而然,就能写出最真实的案件了。”

他仔细想了想,觉得自己想法很好。

于是他开始设计起来。

当然他也没有脑力,凭空设计。

于是他开始缝合……

哪个作家不是缝合怪?

他这样自我安慰着。

他将地点设计在一个中立岛屿。

那个岛屿不归属于任何势力。

也就是说是一个无人管辖的小岛。

这样就很好,有了侦探充分发挥的余地。

而且这一天将会爆发暴风雨,难以离开。

于是岛上,就形成了经典的“暴风雪山庄”模式。

暴风雪山庄,好就好在,读者能够将关注力聚焦在案件本身,不用思考凶手是个流窜犯。

也不用考虑外来因素,同时也能大大减少写作难度。

开放的案件,就是现实案件,凶手杀人就要跑路,时间都用在追捕凶手上了。

案件本身就很无聊了。

落魄作家写道:

“岛上有着藏宝。”

“藏宝是一批海盗的黄金,这将成为杀人动机。”

“有一个富豪探险家雇佣六个人去该岛上探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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