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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我惧怕自己不是美玉

小说:文豪:从拒绝做童星开始 | 作者:乌龙的茶 | 字数:2881 | 更新:2026-08-13 16:46:46

星期六这天。

日头非常的大。

难得中年女人一天不在家。她被她自己妈绊住了脚,说是必须帮她老人家刨完十亩地的花生才能走。

为什么非得用人工?用机械得多花多少钱啊,老人家又不傻。

反正养女儿就是要用的。

中年女人的弟弟直接美美隐身了。

这天,这个干活法,会死人的。

同一个世界,同一个妈妈啊,知道中年女人吃到苦了,洛瑾年比自己吃到好吃的煎饼还高兴。

「我惧怕自己不是美玉,因而刻意不去刻苦打磨;我又对自己会成为美玉尚存半分希望,因而也无法庸庸碌碌地与瓦砾为伍……」

洛瑾年一边扫着地,一边嘴上念念有词。

前世有段时间,把《山月记》的这段原文做成文案,再加点伤感BGM的短视频一度挺火的。

《山月记》是中岛敦的代表作,因为太符合日本社会的「物哀文化」了,基本上是一篇文章把作者送上了「国民作者」的地位。

这本书与网际网路上另一本鼎鼎大名的《人间失格》,以及梶井基次郎的《柠檬》并称为日本「物哀三书」。

自从穿越来洛瑾年的记忆就获得了超级加强,前世只是看过三遍的《山月记》他现在可以做到全文背诵。

「饭菜什么都在锅里,饿了自己热热就可以吃。」

「在家好好学习,一定小心那些电器,我去公司了。」

这么负责的话,肯定没人对洛瑾年说。

后爹在门口跟自己的女儿交代好注意事项,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匆忙赶去公司,这是要加班。

小孩姐后知后觉的点点头,背着的大厚包让她头重脚轻,包里都是她在画画班要用到的东西。

走进家里就看见少年哼着小曲,非常开心的做着家务。

「姐姐学完画画了?」

「嗯。」

楚青柠嘴笨不知道怎么回话,她将拖把涮了涮就跟在了弟弟屁股后面,弟弟扫好一个地方她就拖一个地方。

两个人干活效率就提高了很多。

洛瑾年累坏的躺在沙发上,这具身体实在过于虚弱,干一点活就没力气了。

其实没有人让他打扫这个家,不过这事关生活的态度,即使对这个家没有感情,洛瑾年也力所能及的收拾好它。

后姐也坐了下来,从包里拿出来两块酒心巧克力,这是她用自己别的零食跟画画班的小孩换的。

一共有两块,一块是给自己的,另一块是给弟弟的。

「里面是酒,会醉的,要慢慢的吃。」

害怕弟弟醉了,楚青柠叮嘱道。

其实少女也是第一次吃这个零食,朋友原话是:这个东西一咬里面就冒酒,不过是甜的,不过就是酒。

「如果我和姐姐都慢慢的吃,还醉了呢?」

洛瑾年想到自己第一次吃酒心巧克力的时候也是害怕醉酒,逗着小孩好笑道。

少女牙齿咬着下唇,又瞧了眼手里难以割舍的新奇甜品,艰难道:

「我们就躺在床上睡。要盖着被子。」

按照洛瑾年的理解,少女这段话的意思是两人醉了就睡下,还要用被子遮住喝醉的脸。

知人知面不知心,没想到啊,浓眉大眼的姐姐还是个鬼点子选手。

坐在沙发上的两人,谁也不再说话安静的享用着自己那份酒心巧克力。

吃完的两人各自忙着自己的事。

洛瑾年还在抄写着《夏日,烟火,我的尸体》。

顺便做着笔记,主要是记记自己对原文的感悟。

少女则是拿出画纸,闭目沉思。

酝酿好了就拿起铅笔,没有一笔迟钝的凭着自己记忆开始素描起刚刚吃过的酒心巧克力。

阳光透过阳台明媚的晒了进来,两个人温暖的做着自己的事情。

洛瑾年是没有力气在别人成功的作品上做修改的,除了必要加的补丁他都是一字不改的直接文抄。

真要有改的心,先写出自己的作品。

悬疑小说采用第一人称视角的可以说跟路边的皮卡丘一样多。

 《夏日,烟火,我的尸体》用的第一人称死者视角也只能说有点小巧思,但真算不上什么大创新。

这本书真正恐怖的是,九岁的主人公五月在后面以『我的尸体』来讲述整个故事时——仿佛已经不再把自己当人了,而是当成了一个物体。

这个叙事选择本身就是恐怖。

而弥生的哥哥,全文「大魅魔」阿健在确认五月死亡之后的几秒钟内,就完成了从『玩伴』到『犯罪者』的思维转换,没有经过任何道德挣扎。这是另一种恐怖。

小孩的恶是最纯粹的恶,不是因为他们坏,是因为他们还没有『恶』的概念。

而作者乙一在写这种小孩的恶时候,采用的是一个很高级的写法:只做展示,不予评价。

在「我」死之后,故事还在继续。

第二天一早,阿健和弥生掀开水泥板,拖着「我」的尸体前往杉树洞。穿过小树林时,绿姐姐突然出现。

阿健挡在尸体前,说他们在找蝉壳。

他的腿在发抖,但声音没有抖。

绿姐姐看了一眼地上露出布外的兔子拖鞋,没说话,走过去了。

走了几步又回过头:「阿健,今天下午来我家吃冰淇淋吧。」

等绿姐姐走远了,弥生瘫坐在地上,浑身发抖:「她……她有没有看到……」

「没有。」阿健说,「就算看到了,也不会怎么样。」

这是阿健少有的暴露紧张的瞬间,说明他并非完全冷血,只是比常人更擅长控制表情。

这没有破坏阿健原来的「坏小孩」人设,反而更细思极恐了。

五月的妈妈来阿健家问话。

阿健从屋里走出来,端了一杯水。

「阿姨,喝水。」他把杯子递过去,声音很乖。

五月的妈妈问他自己女儿那天说了什么。

阿健想了想,说:「她说她想去河边抓鱼。

「河边……河边……」五月的妈妈站起来,跌跌撞撞地往外跑。

阿健的撒谎有三层结构。

第一层是行为层——他主动端水,建立『乖巧懂事』的第一印象。

第二层是语言层——他的回答有具体细节(河边、抓鱼),细节是谎言最有效的伪装。

第三层是情绪层——他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和语气,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。他不是在表演正常,他就是正常。这是最高级的撒谎。

从刚开始阿健表现出来的特质:共情缺失、冷静执行、无愧疚感、社交伪装——每一条都踩在反社会的红线上。

洛瑾年越读越感觉原文是真的细。

兄妹俩把五月的尸体拖到了杉树洞前。

那是一个天然形成的树洞,在大杉树的根部,洞口被蕨草遮着。阿健先爬进去看了看,出来的时候脸上沾了泥。

「里面很深,放得下。」

他把五月的身体往洞里塞。

五月的手臂卡在洞口,阿健就用力折了一下,听见「咔嚓」一声。

弥生捂住耳朵,蹲在地上。

阿健转过身,看见弥生的表情,笑了一下。

那个笑容很轻,很淡,像是在说「没事了」。

弥生看见阿健站在院子里,手里拿着五月丢在树下的那只拖鞋。

弥生问他留着做什么。

阿健说:「不做什么。就是留着。」

第二天,他把拖鞋埋在了后院。

前世洛瑾年看到过一个到现在都记忆犹新的帖子,标题是:「阿健藏拖鞋这段,我读了三遍,每一遍都发现新的刀子。」

「第一遍我读以为阿健是因为愧疚,留着拖鞋做纪念。第二遍我发现不对——他让弥生扔掉,自己又捡回来,半夜拿出来看,最后埋掉。这不是纪念,这是收藏。他把五月变成了自己的东西。尸体藏在树洞里,拖鞋埋在后院,两样都是他的。」

阿健把「我」当成了他的私有物品。

底下还有人回了句:「还有更细的。他埋拖鞋的时间是天还没亮透的时候,一个人,用小锄头,坑的深度是两个巴掌,埋好之后踩两脚,用落叶盖住。整个流程和藏尸一模一样。他是在练习。」

嗯嗯,说的很好,从今天开始这些都是我们原著作者洛瑾年自己的想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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